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獲報陳姓女子長期從事販賣毒品牟利,經過數月偵查,查緝陳嫌到案。臺中市目前持續推動肅槍、掃黑、緝毒、打詐及取締賭博等重點工作,展現打撃非法及維護治安之決心。
警方接獲情資,陳嫌長期在苗栗地區販毒,經警方跟蒐得知,發現陳嫌販毒事證明確,即報請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在跟蒐查緝期間,陳嫌因懷孕而經常出入醫院及診所,但懷孕期間仍持續從事販毒牟利,產下男嬰後不久,即經常開車外出,甚至載著該初生嬰兒前往各地販賣毒品牟利,認為載著襁褓中的嬰兒在外,且隨身攜帶嬰兒各式用品,可掩飾其販毒情事,減低遭警察盤查或追緝的風險,但警方早已佈線掌握其從事販毒之不法事證。
陳嫌時常以租屋的方式更換住處,經查知其藏身居住在苗栗偏僻山區1處鐵皮住宅內,警方持搜索票及拘票,在陳嫌開車載著其出生2個月餘的嬰兒正欲返回住處途中,將其查緝到案,在前往其租屋處執行搜索時,因嬰兒哭鬧,查緝的同仁除了協助安撫,也協助泡上溫熱的牛奶,才讓男嬰停止哭鬧並熟睡,另通知男嬰的父親將其帶回照顧。經搜索查扣已分裝好待售的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17包(約23公克)、吸食器、電子磅秤、分裝袋1批、手機及新臺幣5萬2,000元等證物。全案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法院裁定羈押及檢察官偵結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在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查緝毒品為警方當前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