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網傳影片有行人在屏東市民生路與復興北路口違規穿越馬路,引發網友討論,影片中之行人穿越道路時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號誌通行等2項違規行為,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經統計113年度迄今本分局已舉發行人違規共計220件,將持續針對行人違規加強取締。
警方提醒民眾,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的交岔路口,行人必須經由前述道路設施穿越馬路,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違規穿越道路,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